咨询电话:1337053303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著作权

著作权的继受主体

2017年7月22日  济南专利侵权纠纷律师 http://www.kjhqbs.com/
指除作者以外,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非法人单位或国家。  继受主体的著作权取得主要原因:  1、因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而取得著作权。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  2、因合同而取得著作权。  (1)依委托合同取得著作权。“受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如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委托人享有,委托人即成为作者之外的“其他著作权人”。  (2)著作权的转让。著作权人可将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著作财产权的受让人也是著作权的主体。  3、著作权的特殊主体即国家。国家因以下原因而成为特殊权利主体:  (1)购买著作权。即国家出于某种特殊的需要,从著作权人那里购买著作权,从而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2)接受赠送。即作者将其受保护的作品赠送给国家,国家接受其赠送而成为。  (3)依法律规定。即法律规定某一作品在受保护有效期限内,著作权由国家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