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1337053303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著作权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

2017年11月11日  济南专利侵权纠纷律师 http://www.kjhqbs.com/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