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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的未来

2018年5月10日  济南专利侵权纠纷律师 http://www.kjhqbs.com/
  《数字千年版权法》于1998年在美国被通过,旨在就内容所有者和数字服务今后可能建立的在线业务设立一个契合点——但现在美国唱片业协会(riaa)这一重要唱片交易组织呼吁对该版权法进行重大修订。

  riaa律师jennifer pariser建议该协会可以游说国会修订这部法律,因为她认为各类法院正在对其进行错误的诠释,在某种程度上,这会激化而不是阻止数字盗版。

  由cnet引述的在纽约娱乐和技术法律大会上的演讲中,pariser宣称:“我认为各个法院对国会法律的解释在某种程度上过于限制内容所有者的权利,而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过于宽松。”

  她补充道:“我们可能需要在某个时候要求国会进行一些修复。不是因为这部立法起草得很糟糕,而是因为对这部法律的诠释被法院的判决所累。”

  在《本周音乐(this week in music)》最近的采访中,环球音乐集团的全球数字业务经理rob wells就《数字千年版权法》的效力以及其对唱片公司的意义提出了更广泛的问题。他抨击数字服务商就像潘多拉一样,因为他认为数字服务商正在“算计”《数字千年版权法》并且在“蚕食”唱片公司的收入。

  “与潘多拉一样让人失望的事情是它是一种非常‘愚蠢的’服务——一种被动的业务,他们所做的没有给音乐唱片行业带来任何好处,让我感到挫败的是,由于《数字千年版权法》这部独特的法律,这种服务仅存在于美国。服务商所做的是根据《数字千年版权法》的字面意思建立一项服务,这样他们就可以不用领取或获得许可。他们是在耍花招。”

  一直遭到权利持有人抨击的《数字千年版权法》的核心部分是“安全港”问题,这意味服务商如遵守撤除通知,就可以不用对用户的版权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这也是viacom对youtube的10亿美元的诉讼和最近的emi诉mp3tunes案的核心问题,而这些案子会影响数字锁的未来和音乐的生存空间。

  服务商认为,数字媒体交付和消费的性质已经发生改变。2011年的法律框架无法让他们建立那些让相关各方均能获益的业务。

  这场争论是对美国的protect ip和sopa法案发起的游说反对运动的核心,这些法案试图采取更严厉的反盗版措施,但有些人认为这会扼杀了新的服务模式。

  已经投资turntable.fm和soundcloud等网站的union square venture风险投资公司的fred wilson在博客中攻击这些法律举措,他认为这些条款太屈服于内容所有者的要求,而扼杀了服务商的创新。

  “这些法案由内容产业编写,没有来自技术行业的任何反馈,”他说道。“并且在没有与技术行业进行任何协商的情况下,他们正试图用快捷方式让这些法律被国会通过。”

  他补充道,像谷歌和苹果这样的大公司,由于他们有足够的收入,所以有资金进行长久的法庭诉讼,但“三人创业公司”却不能这样——所以《数字千年版权法》能够保护这些创业企业,使它们能够成长为未来的大企业。

  “根本问题是让《数字千年版权法》起作用,”他声称。“其安全港规定让互联网在整整一个世纪都成为美国最重要的新兴产业及关键的就业推动者。如果我们需要修改《数字千年版权法》,我们要在利益相关方之间进行协商,而不是让内容产业的游说者去编写一套法案,以一种快捷方式塞入国会。”

  我们在此留下的是典型的墨西哥式僵局。法律战线双方实际上是共生和相互依存的——所以最后要达成一项折中方案。权利人需要得到保护,服务商也需要获得市场准入并成长起来。

  这个不稳定的僵局将会影响明年美国以及世界其他地区争论和事件的进展。数字音乐服务的未来将很难预料。(编译自themusicnetwor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