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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域名争议仲裁 美国NSI公司《域名争议政策》

2021年10月8日  济南专利侵权纠纷律师 http://www.kjhqbs.com/

  常银焕律师,济南专利侵权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如何进行域名争议仲裁

任何机构或个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域名与该机构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冲突的,均可以向争议解决机构提出争议主张。 您可以与CNNIC认证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联系争议事宜,目前的争议解决机构有两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需要注



  任何机构或个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域名与该机构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冲突的,均可以向争议解决机构提出争议主张。


  您可以与CNNIC认证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联系争议事宜,目前的争议解决机构有两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需要注意的事,CNNIC主要负责制订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并认证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其本身并不介入域名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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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指定专家组解决域名争议的情形







美国NSI公司《域名争议政策》

一个颇受人们非议但在目前又不得不采用的域名争议解决政策。1998年2月25日,其第三修订本即将生效,具体规定略有改变但仍无法解决所有域名争议。好在由CORE制定的、受到大多数人拥护的、全新的域名争议解决方案即将生效,尽管它也不是十全十美



  一个颇受人们非议但在目前又不得不采用的域名争议解决政策。1998年2月25日,其第三修订本即将生效,具体规定略有改变但仍无法解决所有域名争议。好在由CORE制定的、受到大多数人拥护的、全新的域名争议解决方案即将生效,尽管它也不是十全十美。


  NSI域名争议政策


  Domain Name Dispute Policy


  注:


  1、此中文译本非官方正式译本,仅供读者参考。


  2、此政策系NSI公司于1996年8月发布,1996年9月9日生效实施。请特别注意,NSI公司又于1998年1月发布了此政策的第三修订本,将代替现政策于1998年2月25日生效实施。


  前言


  NSI公司负责注册顶级域名COM,ORG,GOV,EDU和NET下二级域。NSI根据;先到先服务;的原则注册这些二级域名。注册域名时,NSI不定域名注册的合法性,也不评价注册或使用是否会侵害第三方利益。


  申请人对其自己选择的域名负责。通过填写和提交申请书,注人保证其申请书中的陈述是真实的,且在申请人所了解的范围内,其选的域名的注册未妨碍或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利益。申请人还保证域名的注不是出于任何非法目的。


  NSI在注册人与第三方因域名的注册或使用而发生的争议中不充当调停人。


  本域名争议政策未授予第三方申诉人任何程序或实体权利。同样,申诉人也并非必须采用本政策。


  以下规定了NSI在处理有关注册某一域名权利相互冲突事件时将采用的程序准则。本政策未限制冲突发生时NSI可能采用的行政或司法程序。


  准则


  1、修改


  注册人承认并同意这些准则可随时发生变化,同时承认并同意NSI在提前30天投放到互联网的下述地址ftp://rs.internic.net/policy/internic.domain.policy后,可修改或修订本政策,且这些变化对注册人具有约束力。


  2、连接


  在向NSI初次提交域名申请时,注册人应有两台域名服务器为该域名提供使用域名服务。每一台域名服务应与互联网保持完全连接并可以接收域名查询且做出相应反应。未能保持两台活动域名服务器可能导致被取消域名注册。


  3、担保


  注册人在此同意并保证NSI及其官员、董事、雇员和代理;国家科学基金会及其官员、董事、雇员和代理;互联网分址机构及其官员、董事、雇员和代理;互联网活动理事会及其官员、董事、雇员和代理;互联网协会及其官员、董事、雇员和代理,不受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因注册或使用域名或与之有关事项而发生的任何索赔、诉讼或要求而做出的任何损失或赔偿裁决的损害。这些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基于下列理由而提出的要求:知识产权商标或服务标记的侵权,商号侵权,商标谈化,妨碍合同或潜在商业机会的民事侵权,不正当竟争,名誉侵权或毁坏商誉。任何一个被免责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书面通知注册人任何针对该方的索赔、诉讼或要求。任何一个被免责方未能适时发出通知,将不影响其他被免责方的权利。NSI承认某些教育或政府机构可能无法提供免责担保。若注册人是政府或非赢利性教育机构;正在申请以EDU或GOV为顶级域的域名;且根据法律或其组织章程不允许提供免责担保,则注册人应书面通知NSI。在收到必要的证明上述限制的文件后,NSI将为该注册人提供一个替代的免责担保条款。


  4、撤消


  注册人同意,只要收到美国有管辖权的联邦或州法院发出的经适当确认的命令,要求注册人转让或中止域名注册时,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后或在法院要求的时间,NSI将有权单独决定撤消某一域名注册。


  5、第三方提出争议


  注册人承认并同意NSI不能做为因域名注册而产生的争议的调停人。同时,注册人承认第三方将可能向NSI出示注册人注册的域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二级域名与由他人或机构拥有的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在外国或美国联邦注册机构注册的合法有效的商标或服务标记完全相同的证据:


  应提交由美国PRINCIPAL或外国注册机构在六个月内开具的证明副本做为该商标的证据。在美国附设注册机构或各州注册的商标或服务标记无效。


  除5部分所要求的证据以外,商标或服务标记所有者应事先向域名注册人发出通知,明确且特别说明注册人对该域名的注册和使用侵害了商标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向NSI提供一份该通知的副本。NSI不对该通知中的陈述事项进行任何单独调查。


  在下述情况下,将不适用第6部分的第三方程序:请求的基础非上述合法注册;或申诉人未能提供5部分所要求的通知的证据。


  6、第三方程序


  在第三方的申诉是基于且遵守第6部分规定的情况下,NSI将适用下列程序。该程序认为商标所有权并不自动扩展至某一域名,且该程序并不反映NSI在最终决定申诉方面的观点。


  NSI将决定注册人域名的开通时间;


  若注册人的域名开通时间在


  商标或服务标记登记注册的首次使用时间或


  由申诉人拥有的经确认的合法有效的商标或服务标记的生效时间之较早者之前时;或注册人能提供第5部分规定的拥有商标或服务标记的证据,则注册人可在对抗申诉人并遵守本政策其余条款的前提下继续注册并使用争议域名。


  若注册人的域名开通时间在


  商标或服务标记登记注册的首次使用时间或


  由申诉人拥有的经确认的合法有效的商标或服务标记的生效时间之较迟者之后时,NSI将要求注册人通过提交一份证明文件,提供其拥有注册商标的证据,该证据应符合上述第5部分规定的形式或性质,证明该注册商标由其拥有且其注册时间在NSI要求提供上述所有权证据或任何第三方通知注册人争议的时间之较早者之前。提供的商标应与注册人注册的二级域名完全一致。


  若注册人的开通时间迟于第6部分规定的时间,或注册人未能在收到NSI要求后的三十天内向NSI提供商标或服务标记的注册证明,NSI将协助注册人指定一个新的域名,允许注册人可在最长九十天内同时拥有两个域名以保证顺利过渡到新的域名。NSI在且只有在下述情况下才向注册人提供这些服务:注册人在第一次收到NSI申诉通知的30天内提交域名申请表,要求注册新的域名,而且明确要求提供帮助的书面申请,包括一份注册人期望的新域名的证明文件和NSI根据新域名申请表分配的领示号。在九十天同时使用期结束后,在解决争议期间,NSI将置争议域名于;控制;状态。一旦某一域名处于;冻结;状态,注册人注册的域名将不提供给任何一方使用。







一个颇受人们非议但在目前又不得不采用的域名争议解决政策。1998年2月25日,其第三修订本即将生效,具体规定略有改变但仍无法解决所有域名争议。好在由CORE制定的、受到大多数人拥护的、全新的域名争议解决方案即将生效,尽管它也不是十全十美




  若注册人未能在收到NSI争议通知函后30天内提交第6部分所要求的商标或标记注册文件,书面通知NSI既不接受分配一个新的域名,也不放弃使用域名;或未能在第6部分规定的时间内采取任何行动或提供任何书面通知,无论哪一事件发生在前,NSI将置争议域名于;冻结;状态。一旦某一域名处于;冻结;状态,注册人注册的域名将不提供给任何一方使用。


  若NSI收到美国具有相应管辖权的联邦或州法院作出的经适当确认的临时或最终裁决,载明争议的哪一方有权域名,或NIS收到争议各方解决争议的其他充分证据,NSI将使处于;冻结;状态的域名恢复原状。


  7、诉讼


  在NSI将域名置于;冻结;状态之前,


  若注册人在美国任何具有相应管辖权的法院针对申诉人提出有关注册和使用域名的诉讼,并向NSI提供一份加盖印鉴的起诉书副本,NSI将根据本政策其他条款,在法院做出临时或最终裁决期间,不将域名置于;控制;状态。在这种情况下,NSI将把争议的域名置于法院记录处控制之下。注册人也应当根据NSI的要求,及时向NSI提供在诉讼期间提交的任何和所有诉讼文件的副本。


  若申诉人在美国任何具有相应管辖权的法院向申诉人提出有关注册和使用域名的诉讼,并向NSI提供一份加盖印鉴的起诉书副本,NSI将根据本政策其他条款,在法院做出临时或最终裁决期间,不将域名置于;冻结;状态,并将把争议的域名置于法院记录处控制之下。


  在上述两种情况,根据第七部分的规定,在NSI未做为诉讼当事人的前提下,NIS将根据注册人或申诉人的要求,立即遵守所有临时或最终的法院裁决。若被做为诉讼当事人,NSI将不受上述限制,有权提出任何或所有被认为合理的辩护。


  8、弃权


  注册人同意NSI对因注册或使用域名而导致的损失,或商业中断,或任何间接、特别、偶然损失,或任何类型继发损害不承担任何,而不论是合同诉讼、侵权诉讼或其他,甚至在NSI已得到可能发生这类损失的通知时。在任何情况下,NSI根据这些政策准则承担的最大不超过500美元。


  9、通知


  本政策所允许或要求的所有通知或报告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当面递交、传真、和/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并在当面递交或寄出后七天视为送达,以先发生者为准。发给注册人的第一次通知将寄至列于InterNic注册服务数据库中的与域名注册人相关的域名管理联络处地址和三部分的地址)。


  10、非代理


  本政策的任何条款不视为在当事各方之间具有任何代理、合伙或其他形式的合资企业关系。


  11、非放弃


  任意一方未能要求另一方履行本政策任何所规定的义务,不影响其后任时候要求另一方履行的权利,且任意一方放弃追究另一方违反本政策任何条款将不视为放弃该条款本身。


  12、违约


  注册人未能遵守本政策的任何条款将被NSI视为实质性违约,NSI将向注册人发出书面通知,说明违约情况。若在此通知寄出后30天内,注册人未能提供令NSI充分信服的证据以说明其未违约,则NSI可撤销注册人的域名注册。注册人任何违约行为,并不将仅仅因为NSI未尽早对此违约行为或注册人的任何其他违约行为做出反应而被视为已得到谅解。


  13、无效


  若根据任何可适用的法律或被可适用的法院判决,本政策的任何条款无法执行或无效,这种无法执行或无效将不导致本政策整体无法执行或无效。NSI将用一新的有效和可执行的条款修改或替代这一条款,并在最大程度上反映NSI在原条款中的初始目的和意图。


  14、全部协议


  这些经修改的准则和注册协议书一同构成了与域名有关各方全部和唯一的协议。这些准则履盖并取代当事各方之间以前所有的建议、协议或其他通信。注册人同意域名的注册构成了受时时进行修改的本政策所约束的一份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