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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规定特殊的域名权没有必要 一家旅游淘宝网店带来的启示

2022年9月9日  济南专利侵权纠纷律师 http://www.kjhqbs.com/

  常银焕律师,济南专利侵权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专门规定特殊的域名权没有必要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国内外有关域名的纠纷层出不穷。所谓的域名是指在计算机网络通信中为了区别网络中的各台计算机,用来表示其地址的特定的字符型标识。通俗地讲,域名就是网络中每台计算机所专有的、起区别作用的名字。这就如同在普通电话通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国内外有关域名的纠纷层出不穷。所谓的域名是指在计算机网络通信中为了区别网络中的各台计算机,用来表示其地址的特定的字符型标识。通俗地讲,域名就是网络中每台计算机所专有的、起区别作用的名字。这就如同在普通电话通信网中每部电话机都有自己的号码一样。事实上,计算机通信网络中每台计算机的地址原本都是数字型的,这个地址被叫作IP地址,Internet网络中任何一台主机的IP地址都是专用的,它由网络标识和主机标识两个部分组成。数字型标识可为计算机识别,但人却不便记忆。为此,人们将这些数字型标识转换成为字符型,即成为域名。现实中为了使用方便,人们通常使用有一定含义的字符串作为自己的域名,如机构名称的汉语拼音、英译或者其缩写,或者直接使用商标的作为域名。


  域名是信息技术发展进步的产物,在技术上有其自身的特点,故而有人提出在法律也应当确认一种关于域名的新型的知识产权。信息技术带来这一产物是否意味着法律上一种新型权利的诞生笔者以为,从法律的角度看域名保护并不是新问题,而是老问题换了新包装而已,从而没有必要引入一种新型权利。如前所述,域名在计算机中就是一组如同电话号码一样的数码,只是在人机界面上可表现为字符。现实从来没有人要求就电话号码给予特别权利;同样地到目前为止,尚无人专门就由数字组成的IP地址要求法定权利。所有关于域名的纠纷均因组成域名的字符串有特定意义所致。最为常见的域名纠纷应是抢注域名。凡被抢注的域名绝大多数是有一定商业信誉的文字,如商标、商号或原产地名称等。域名正是在这里起着与传统的商标、商号或原产地名称同样的区别功能。域名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与知识产权产生了联系。因此,归根到底所谓域名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还是商标和商号等的保护问题。关于域名的知识产权本身并非是在传统知识产权之外的新类型。


  商标权的效力是否可及于域名依照商标法,商标权的效力通常仅限于禁止他人将与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标识使用在同种或者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由此可见并非任何商标权的效力都当然地延及域名。事实上,现实中有不少相同或类似商标被不同的人注册在各自的商品上,如长城计算机、长城电扇和长城电视机;香港的金利来领带与常州的金狮自行车等都是在不同商品上使用了相同或类似商标。当然,如果商标权人曾将其商标注册于网络通讯或信息服务,那么任何其他人均不得将其商标作为域名使用,否则便构成侵权,如果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或有相当的知名度,即使该商标未在通讯服务类注册,原则上也可依照驰名商标保护或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得到相应的法律救济。如英国法院曾依照其商标法中关于仿冒诉讼有关规定判决域名抢注者返还其抢注的域名。美国法院也曾认定抢注域名违反了商标淡化法。根据中国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有关规定,驰名商标商标权的效力是可以延伸到其注册使用商品以外的非类似商品上的。


  从域名的文字构成上看,许多使用人均以其名称的汉语拼音或英文缩写作为域名,在法律上这种缩写与名称并非一回事。比如,中国人民大学常被简称为;人大;,假如以该简称的汉语拼音;renda;注册为域名,那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还有那些叫;仁达;或者相同读音的机构均会认为人民大学有抢注之嫌疑。若是仅以;人大;二字的声母;rd;作为域名,问题将会更为复杂,现实中早已有因名称被简化而导致指代不明的纠纷。也从另一个方面导致抢注他人名称简称作为域名的情况,在处理上存在困难。因为这里面可能确实存在善意先占的情况。


  域名在网络通信中的作用同商标、商号完全一样。使用商标或商号是为了区别,而域名的作用恰恰也是为了把网络上各台计算机区别开来。其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也同商标或者商号所面临的问题相同或者类似。所以,法律上完全没有必要专门规定一种特殊的域名权,完全可以通过进一步完善并充分利用现有的有关商标和商号的保护制度来保护域名。具体地讲,对于域名使用人而言,应充分掌握商标或商号保护制度中的技巧,以保护自己的域名;对行政和立法部门而言,则应完善商标和商号保护制度,堵塞法律的漏洞。


  应当指出,从域名构成的角度看其显著性远不及商标。一个域名通常由三到四级构成。其中域名使用人对顶级域名绝不享有专有权,因为顶级域名直接说明站点所在的网络,网内所有站点均采用该顶级域名。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接入中国互联网的站点,其域名中的二级域名也不可能为使用人享有专有权,因为它是用以描述站点的所属的行业或地域的,比如;edu;表示教育网,;bj;北京。真正可能为域名使用人所专有的只有三级或四级域名。也正因为一个完整的域名中包含了相当部分的非为域名使用人专有的字符,从而使域名作为一个整体的显著性相对商标较低。不过这在另一方面也导致域名被他人抢注对当事人的影响,较之商标被他人抢注的影响要小得多。因为域名抢注人不能禁止被抢注人在不同的顶级域名或二级域名下另行注册。


  域名在法律上不可能有极强的排他性,而其有限的排他性又是来自于商标或商号,因而没有必要在法律上专门确立一种权利新类型。







一家旅游淘宝网店带来的启示

淘宝上有一家叫16JOY的小店,三年来只有一件主产品———浙江横店影视城的电子旅游套票。产品虽然单一,但优惠的折扣和便捷的支付方式让这家小店迅速壮大。去年,光是横店影视城项目年就给16JOY带来了160万元的销售额。 16JOY的成功并非个案,当人们逐渐适应了网络购物


淘宝上有一家叫16JOY的小店,三年来只有一件主产品———浙江横店影视城的电子旅游套票。产品虽然单一,但优惠的折扣和便捷的支付方式让这家小店迅速壮大。去年,光是横店影视城项目年就给16JOY带来了160万元的销售额。

  16JOY的成功并非个案,当人们逐渐适应了网络购物和线上消费的模式时,电子商务也在悄然影响着旅游业的发展格局。


  传统旅行社提供的是融合了吃、住、行、游、购、娱6大旅游要素的打包产品,游客只要付了团费,剩下的事情就都交由旅行社执行。虽然省心,但这样的跟团模式往往带有很多的限制:必须“团进团出”,自由活动时间少;饮食和住宿很难满足单一个体的需求;参观项目和演艺活动相对固定,难有新意和个性。游客要想自己安排一次满意的旅程,就得在各个要素环节都做出选择,电子商务的发展和B2C旅游网站的出现,让这种选择成为可能。


  和传统产品不同,电子商务将集合旅游要素的打包产品拆分开来,让消费者自主安排旅游行程。每一个分散的个体从不同的B2C网站采购机票、门票以及酒店产品,并最终组合成一个要素齐全的旅游产品。


  于是,一次行程就这样出炉了:游客可以在网上搜集旅游攻略;在“去哪儿”或者“芒果网”选择价廉物美的机票;在携程或者艺龙网上根据网友评价和打分选择预订酒店……当然,所有的支付活动都可以在线上进行。


  旺盛的市场需求带来了各要素市场的繁荣,也加速了旅游业的市场细分:携程主营机票加酒店;去哪儿、淘票网则以旅游搜索的形式,给出了最廉价的机票信息;旅游比较搜索网站www.uoko.com可以同时搜索携程、国航、南航等数十家国内主要预订商提供的酒店和机票信息……由此可见,从咨询、票务到酒店甚至当地的文化资源和服务项目,都可以成为旅游业细分市场的内容。


  为什么旅游业适合发展电子商务呢因为旅游产品的销售过程,也是产品信息传递的过程,人们对于旅游业具有很强的个性化要求,目的地、行程、时间、价格的选择千差万别,电子商务信息量大、速度快、精确度高,特别适合旅游产品的销售;另一方面,旅游客源地和旅游目的地遍布全球,买卖双方距离远且分散,一次旅游交易常常需要通过大量的销售中介才能完成,将电子商务用于旅游业,可以节约促销费用,减少中间环节,扩大市场覆盖面,从而大大降低运行成本。


  中青旅会展市场主管路广兆认为,旅游消费者日益增加的个性化需求和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催生了巨大的商机,不但新兴的旅游电子商务网站有明确的市场定位和目标受众,传统的旅游企业也开始了信息化的进程,推出了自己的官方网站,支持线上交易。国旅的官网和中青旅的遨游网,除了推出机票和酒店的检索预订外,还有多种自由行的套餐可供游客选择。


  在此基础上,电子旅游套票应运而生。以酒店和景点门票为基础,搭配各种附加旅游产品,组成不同的电子旅游套票,顾客可以在网上自由选择不同的景点及酒店组合。文章开头说的横店影视城套票便是一例。到了这一步,电子商务对于旅游业的影响,已经从加速市场细分转而促进要素间的相互融合,从而盘活了旅游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