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文 号:穗府[2006]58号
发布日期:2006-11-28
执行日期:2006-11-28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优化创业发展环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广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认识,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工作
(一)深刻认识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培育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拥有和运用知识产权能力是衡量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是促进改革发展、有效参与国内外竞争的重要手段。要深刻认识知识产权对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知识产权工作,确立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的作用,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总目标,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努力营造“两个适宜”的良好环境,为广州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创造条件。
(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协调体系。各级政府要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在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统筹协调下的部门分工、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知识产权、工商、版权等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按职责分工,发挥主要职能作用。科技、经贸、文化、司法、海关、教育、宣传等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各区、县级市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区、县级市知识产权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内设机构,落实编制和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三)加大政策、财政资金的引导扶持力度。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保护和税收、金融、贸易、科技、教育政策等多个方面采取措施,形成以培育和保护专利、商标、版权为主体的知识产权政策支撑体系。适应知识产权快速发展的需求,不断加大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扶持力度,市财政通过预算设立和安排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用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实施及加强知识产权系统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各区、县级市政府应参照市的做法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将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推动企业和社会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各有关管理部门应加大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的重点扶持力度。
(四)建立知识产权统计、评价、奖励制度。建立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统计体系,将有关统计指标纳入财政科技投入绩效评估、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型企业认定审核、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达标验收及名优品牌产品择优推荐的评价认定等,加大知识产权在科技进步指标考核中的数量和比重。市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获得国家、省知识产权奖项的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嘉奖。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和落实相应的激励政策和措施。
(五)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制定和实施我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纲要,实行专利战略、品牌战略和标准战略的有机结合,加强对全市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工作的规划指导。市有关主管部门每年在专利、商标、版权、标准等领域选择实施若干个对提高我市创造发明、品牌建设、保护维权能力方面具有带动作用的专项计划或推进工程,有针对性地解决科技、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鼓励企业、行业、园区和高校院所结合实际制定和实施相关战略和规划,并做好引导和服务工作,促进我市知识产权战略有序发展。
(六)扎实开展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总体部署,开展国家、省、市三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程,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区域、园区和企业的试点工作。试点地区和单位要把创建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发展布局,认真做好规划,在基础建设、工作经费、政策和信息服务上给予支持。要广泛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全市的知识产权创建工作。
二、强化知识产权导向,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一)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知识产权制度是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的重要基础。用5年时间,在企业普遍建立起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做到机构、人员、规章、经费“四落实”,制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努力规范和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和落实奖酬制度,结合企业实际加大对发明人、设计人和实施创造发明成果的奖励力度,激励和保护科技、管理人员开展技术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健全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提倡企业依法采用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等方式加强内部管理和保护。积极引导企业组建行业知识产权应诉联盟,增强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
(二)着力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质和量作为衡量产业优化升级和行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高科技成果、品牌创建的产权化程度和水平。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技术发明、专利申请、品牌创建与培育及其产业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企业要以知识产权创造为新的切入点,使之真正成为自主创新技术、产品的高产区和聚集地。高度重视做好企业技改创新中的技术产权化工作,积极推进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步伐。允许、鼓励企业将当年实际发生的专利技术研发、专利权维持、交易许可、商标设计及注册、维权保护、信息服务等费用全额计入管理成本。择优扶持基础较好、条件较完备的创新型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加快培育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上规模、高质量、多品牌、综合创新能力强的“旗舰”型企业。市科技计划和创新基金对所支持项目在国外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允许其列入项目研发成本。
(三)着力提升专利技术的产业化能力和水平。推进“广州市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各级科技、知识产权部门和试点区域、企业要做好规划,紧密配合,每年在关键技术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选择一批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专利技术成果进行产业化示范,以培育技术创新优势企业为突破口,以专利技术产业化促进科技成果全面转化,加快自主知识产权的商品化和产业化发展。积极引导和支持科技、专利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加强知识产权评估、风险预测和无形资产质押工作,运用市场机制促进专利技术的许可、转让、融资,有效形成生产力要素。建立政府与企业、金融机构、社会各界的多方合作平台,鼓励和支持我市优秀专利技术项目开展推介交易和参加国内外会展活动,扩大影响,加速产业化进程。
(四)全面推进品牌、版权和标准建设工作。结合我市的产业结构和科技创新特点,加大驰(著)名商标和各类名牌产品的培育力度,深入开展区域品牌创建工作,促进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优势企业和外贸重点企业的形成和发展。建立健全版权登记和资助制度,加强和完善软件的登记和保护工作,着力培育我市的创意设计、动漫游戏、影视音像等优势版权企业,促进版权资源整合及产业化发展。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标准的试点工作,制定实施企业技术标准引导资助政策,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研制,促进专利技术和技术标准的有机结合,提高企业实施技术标准的能力和水平。
(五)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作用。将知识产权量化指标纳入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的评价、考核体系,列入科研项目与重点实验室建设的申请、评审、验收的重要内容。在制定教师、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奖励和职务聘任等业绩标准时,要把专利工作放在与承担项目、发表论文和申报科技奖励等同等重要的位置。要积极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研究制定高校、科研院所面向市场、企业,加快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措施,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采取智力与技术入股等方式进入企业,建立技术研发、孵化和产业化联合体,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转移和推广应用。
(六)强化知识产权融资和政府采购力度。鼓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企业设立知识产权风险投资基金和各类技术创新基金,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建立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对已有一定产业规模的专利技术向金融机构办理专利权质押的,政府给予引导和扶持,形成以政府财政资金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加强政府采购预算、评审和管理,优先安排和考虑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和产品,采购外国产品要坚持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消化吸收创新的原则,优先购买向我方转让技术的产品。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优化创业发展市场环境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成立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把知识产权保护纳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协调指导,整合执法资源,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覆盖全市的执法保护网络。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协作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完善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和协调执法工作,强化海关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和地方执法保护协同作战机制。加快建立行业知识产权维权组织,加强行业、企业的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建立与国家、省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联动平台,畅通政策和信息渠道,提高我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运行效率和保护水平。
(二)加强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建设。适时制定和完善我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和相关政策。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重点充实基层专利、版权专业执法力量和装备,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网工程”,设立市知识产权投诉服务中心和知识产权专业技术鉴定中心,建立知识产权维权诉讼援助制度和案件举报奖励制度,积极推进和落实海关知识产权备案制度,全面提高知识产权主动保护和有效保护能力。实行全天候快速反应机制,强化维权投诉、案件举报、案件移送和及时处理的力度。加强舆论监督,动员社会各界和市民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维权工作。
(三)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专项保护工程。坚持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每年选择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商品开展1至2个专项保护工程,分阶段、有组织、有计划地打击和遏制重复性、群体性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犯罪活动。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重大专项行动部署,在组织、策划、查处和整治等方面力争取得新突破,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坚持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趋势、规律和特点,加强对重点案例、重点涉外案件的分析,不断完善专项保护制度、措施,逐步建立打击、防范和遏制侵权行为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的有机结合。坚持在发展中保护、以保护促发展,围绕我市支柱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产品的创新发展,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对国家级开发区、国家软件产业、信息产业、网络游戏动漫产业等国家级基地及省、市试点示范基地的知识产权保护;把打击假冒名牌产品、侵犯驰(著)名商标专用权作为重点商品市场整治的首要任务,为名牌战略、专利战略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切实加大对软件产品和影视音像制品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行为。积极推动广州地区具有岭南风格的地理标志、特色农业、传统工艺和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
(五)切实加强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战略与“科技兴贸”战略的融合,切实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招商引资、技术引进、项目合作、产品进出口等管理环节。积极鼓励我市企业开展国外专利申请授权、国际商标注册,扩大和增强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建立健全进出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畅通海关、外经贸等涉外知识产权信息搜集、加工、传递和处理渠道,提高企业运用国际规则防范和降低贸易风险的能力。围绕我市的招商引资工作,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对外政策说明会、发布会,加强对外宣传与交流,增强外商对我市投资创业的信心。继续推进我市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预警体系建设,提高我市对外贸易的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主动保护水平。
(六)做好会展业和亚运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为会展产业发展的有机组成部份,认真贯彻国家四部委关于会展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办法,制定和实施广州会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以广交会、广博会等大型会展为重点,逐步扩大对各类会展的知识产权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会展的知识产权申报、审批、核查制度,完善和规范会展产品涉嫌侵权举报、验证和处理程序,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切实加强广州亚运会的知识产权宣传、保护和运营,做好会徽、标识的申报、注册及有关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侵权案件,确保亚运会的成功举办。
四、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创新维权意识
(一)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工作。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把各类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培训,纳入我市的人才战略发展规划,作为公务员能力建设、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有机组成部份。支持广州地区高校知识产权学院及学科建设,着力培养各类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将知识产权列入各级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职培训及企事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晋级考核的内容。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专业工程技术职称评定制度,制定相应评定办法,纳入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职称评定系列。
(二)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力度。由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牵头制订年度方案,纳入全市普法年度计划,广泛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全民法制教育。围绕每年的世界知识产权日,组织多种形式和内容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知识产权基本理念、基本知识,使知识产权保护观念深入人心。着力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成效、重大事件、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的认知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从青少年入手,把知识产权教育纳入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内容。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三)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中的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做好一年一度的市政府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定期发布《广州市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白皮书》,展示广州发展和保护工作的新进展。加强对处理涉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和维护国际知名产品、品牌权益的宣传,树立现代化大都市的良好形象。加强国内外知识产权交流,通过学习考察、举办高层论坛、涉外培训、境外发布等形式,推进与国外有关机构和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做好对外合作与交流中知识产权保密和经济安全工作。
五、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夯实自主创新工作基础
(一)加快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着力加强广州作为中心城市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撑能力。以广州市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中国华南。广州知识产权信息中心”为切入点,整合各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网络资源,力争在知识产权信息共享、专利技术开发、专利成果交易和应对预警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有计划推进支柱产业、重点行业和企业建立专利、商标、版权数据库,为企业、发明人和执法部门的技术研发、法律检索和维权诉讼等提供有效的服务平台和手段。以市级信息中心建设为龙头,加快区、县级市知识产权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信息网络体系。
(二)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制定培育和规范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性政策,引导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代理、诉讼、评估、司法鉴定、中介交易等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加快组建市专利商标代理人协会,建立中介机构诚信自律机制,规范竞争行为。引导和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与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事务合作,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有效促进知识产权与社会发展的融合。
(三)加强行业协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引导和推动行业协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加快筹建广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加强对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管理。各级主管部门要主动指导和支持在本行业组建知识产权协会,暂不具备条件的也要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现有协会的工作内容,通过行业协会反映基层呼声,凝聚企业力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建立知识产权发展研究决策机制。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加大知识产权理论和政策的研究力度。进一步加强市知识产权发展研究咨询机构建设,组建广州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建立一支高层次的专家队伍,充分整合大学、科研院所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力量,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和策略研究,为政府、企业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加强国内外知识产权学术合作,注意吸收借鉴国外知识产权法制、政策的经验及先进理念、运营方式,加快提高我市的知识产权理论和决策水平。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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